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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9号)
发布日期:2022-02-09
来源:开平人大常委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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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十二条“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五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第十三条“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本法确定,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规定,2021年6月28日开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开平市各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共891名,并报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各镇具体名额如下:

月山镇74名   水口镇90名   沙塘镇65名

苍城镇65名   龙胜镇69名   大沙镇65名

马冈镇81名   塘口镇64名   赤坎镇73名

百合镇61名   蚬冈镇56名   金鸡镇58名

赤水镇70名

现予公告。

              开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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