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您当前的位置: 人大常委会 > 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 第二十七次会议
开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开平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5-07-31
来源:null
打印
【字体:
内容导航:

开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开平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5528日开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开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肖章兴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开平市2014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黎仲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开平市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开平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围绕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提出的“奋发图强、改革攻坚、提质发展”工作主线,着力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完善全口径预决算管理体系,推进部门预决算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财源建设和收入征管,积极争取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继续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着力保障重点建设和民生改善等支出需求,确保完成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我市2015年预算任务。要认真对待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意见,督促有关部门整改落实。

相关附件: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主办:中共开平市委、开平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796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