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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开平市2015年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6-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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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729日开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开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副局长张伟赞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开平市2015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黎仲穗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开平市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城建环保工委的初审报告,决定批准开平市2015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围绕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创新引领、主动作为、协同奋进”工作主线,贯彻落实预算法的要求,切实完善和改进全口径预决算编制工作,推进部门预决算向社会公开;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和监督,用好用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收入征管,积极培植财源,使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投入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民生保障项目,确保完成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我市2016年预算任务。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审计查出问题,切实提高整改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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