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您当前的位置: 人大要闻
市人大对《消防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8-04-13
来源:null
打印
【字体:
内容导航: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消防工作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在开平的正确实施,412日,开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星杰、副主任陈百浓、谢常荣、冯健楚及部分委员、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到开平市新昌新华路骑楼街、长沙海伦堡等实地察看,了解消防设施、水源、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等相关情况,召集市消防委成员单位进行座谈。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勇汇报了全市实施消防一法一办法情况。

消防一法一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开平市认真贯彻“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坚持以落实责任制为主线,大力实施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十八大以来,共监督检查单位14306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17246处,下发通知书6572份,临时查封单位171家,责令三停单位131家,消防安全环境有明显改善。

就进一步加强消防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张星杰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不断在改革创新中谱写新时代消防事业新篇章;二是强化消防主体责任,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坚持预防为主,加大消防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四是高度重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队伍建设,落实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保障措施。同时,抓好消防工作薄弱环节的排查整改,努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市人大法制工委)





相关推荐
 
 主办:中共开平市委、开平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796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