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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9-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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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4月24日下午,开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星杰、副主任吉喆、陈百浓、冯健楚及部分委员、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人民调解法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开平市塘口镇升平村、长沙街道幕沙人民调解委员会、市法院诉前调解中心等地察看,查阅了一些卷宗、台账,召开座谈会,并听取了市司法局、市法院的专项工作汇报。近年来,市委、市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市司法局、市法院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不断提升。部分人大代表围绕执行人民调解法情况、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作了交流发言。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矛盾纠纷也发生很多新的变化,面对新时代矛盾纠纷出现的新变化、新特点,为更好地推动人民调解法的实施,张星杰提出:一要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实现新发展,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二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调解工作社会公信力;三要学习“枫桥经验”,并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四要加大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投入,确保人民调解法在我市得到更好地贯彻实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我市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推进“平安开平”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市人大法制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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