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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1月30日至31日召开
发布日期:2024-01-19
来源:开平人大常委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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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9日上午,开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和决定(草案),并进行接受辞职和人事任免等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宝贞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吉喆、陈伟成、谢常荣、冯健楚、刘威龙、张海滨等出席会议,副市长李青汶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书面审议了关于2023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日程、各项名单、有关决定(草案)和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和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草案)等。



会议决定开平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1月30日至31日召开。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工作部署,突出争当试点、争创示范的主基调;要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营造畅所欲言、求真务实的会议氛围;要认真做好大会组织筹备工作,确保开成依法有序、节俭高效的人代会;要继续助力“碳中和”工作,打造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人代会。


会议还接受了相关人员辞职和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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