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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4-12-11
来源:开平人大常委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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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上午,开平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了有关报告,接受相关人员辞职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开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宝贞主持会议,副主任吉喆、冯健楚、刘威龙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谭意军,副市长谭晓华,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等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平市 2024年财政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平市2023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完善考核、监督、管理制度,切实摸清国有自然资源家底,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发挥其在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开平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平市2024 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好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环节,深入推进潭江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协同应对污染天气,举一反三抓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各镇人大、人大街道工委要继续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贡献人大新的更大力量。


    会议还接受了有关人员辞职,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通过了有关的人事任免并颁发了任命证书,会后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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