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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大:狠抓建章立制 在规范化建设上又前进一步
发布日期:202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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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县乡人大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推动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的主要目的。2019年以来,开平市人大以深化“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为契机,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健全人大工作机制,在去年出台多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对标对表省人大有关提高县乡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的目标要求,又研究制定了一批工作制度,在提高市、镇(街)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上再次迈出坚实的一步。

 

建立“三问一评一报告”工作机制 全程跟踪监督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2019年1月24日,按照江门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在开平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到会的231名市人大代表首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票决出了2019年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市政府发出的10个“民生大红包”“成色”如何,关键还要看落实。因此,如何推动政府民生实事代表票决项目的有效落实,成了开平市人大常委会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

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及时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平市政府民生实事代表票决项目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三问一评一报告”工作机制,即年初问项目、年中问进度、年底问结果、开展代表评议、听取和审议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年底前,由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并将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人大代表评议结果报开平市委,建议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依据,然后向社会公开。

 

建立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作机制 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调查研究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了解情况、审议“一府两院” 工作报告并做出决议决定,进行有效监督,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进一步规范人大调研工作,促进调研成果运用,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制定了《开平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工作办法》。该办法就调研工作的课题选定、组织方式、成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办法要求,调研报告形成后,经常委会领导同意,对调研报告反映的问题,可视情况作如下处理:对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可提出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或视察等建议;对调研中发现的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可组织代表约见“一府一委两院”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由其给予解答;对人大代表、人民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可以代表建议的形式,按程序送“一府一委两院”办理,并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对涉及全局性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由常委会领导签批后,送市委、市政府在研究工作时参考。

 

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机制 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

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这是代表法为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所作出的规定。依据这一规定,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平市市、镇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的工作办法》,推动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该办法要求市、镇人大代表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并对述职活动的指导思想、组织形式、述职内容、方法步骤、结果运用等作出了具体要求。述职活动采取“代表述职+测评评议”的方式进行,测评结果作为代表评先和推荐下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此外,还研究出台了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办法、常委会党组成员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制度等18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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