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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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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平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机关各工委、室:

经中共开平市委同意,现印发经开平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开平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请知照执行。

附件:开平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开平市人大常委会

2015310

附件:

开平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

2015121日开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了重大部署,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服务全市大局为中心,进一步促进开平改革发展

在新的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围绕奋发图强、改革攻坚、提质发展的工作主线,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在促进我市改革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要注重通过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加大监督与支持力度,促进翠山湖产业新城、环城公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环境资源产业园一期垃圾焚烧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以实际行动服务全市发展大局。

二、以建设法治开平为目标,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一府两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结合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律师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活动,监督《环境保护法》和《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我市有效实施。研究出台《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建立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法制统一。推进六五普法工作,继续开展创建法治城市、法治镇(街)、法治村(居)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三、以切实改善民生为目的,进一步推动民生事业发展

坚持关注民生维护民利,注重围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人大工作。听取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和镇级文化体育广场设施建设等工作情况的报告,视察调研大民政工作、大沙河水库周边禽畜养殖污染整治、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市容综合治理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情况,并加强对三农、基层卫生院改建和侨捐项目保护等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继续加大投入,不断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发展成果。

四、以激发代表履职活力为重点,进一步改进服务保障工作

继续推进五个一工程活动和参与两代表一委员约访活动,进一步丰富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坚持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活动,邀请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的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通过开展人大代表约见市长活动、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督办等形式,加大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力度,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中的突出问题。

五、以加强自身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认真落实四风问题整改措施,增强在行使职权中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使常委会各项工作更好集中群众智慧,更好反映群众意愿。积极参加全国人大系统业务培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与业务水平。切实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密切与镇(街)人大的联系,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发展。

附件:开平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

附件:

开平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月份,选联任工委)

2.听取市政府关于“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法制工委)

3.听取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教科文卫工委)

4.审查和批准2014年开平市本级财政决算。(拟安排在5月份,财经城建环保工委)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财经城建环保工委)

6.听取市政府关于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推进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办公室)

7.听取市人民法院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法制工委)

8.听取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7月份,法制工委)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财经城建环保工委)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51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财经城建环保工委)

11.听取市政府关于环境资源产业园一期垃圾焚烧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财经城建环保工委)

12.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听取市政府关于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财经城建环保工委)

13.听取市政府关于镇级文化体育广场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教科文卫工委)

二、专题视察活动

1.视察幕沙片区(幸福市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拟安排在1月份,财经城建环保工委)

2.视察“大民政”工作进展情况。(拟安排在3月份,法制工委)

3.视察大沙河水库周边禽畜养殖污染整治情况。(拟安排在3月份,农村工委)

4.视察市容综合治理情况。(拟安排在4月份,财经城建环保工委)

5.视察农村河道(渠道)清淤整治情况。(拟安排在4月份,农村工委)

6.视察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情况。(拟安排在10月份,农村工委)

7.视察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落实情况。(拟安排在10月份,财经城建环保工委)

三、专题调研监督活动

1.调研侨捐项目保护情况。(拟安排在7月份,华侨工委)

2.调研环境资源产业园一期垃圾焚烧项目建设情况。(拟安排在8月份,财经城建环保工委)

3.调研监督我市实施《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情况。(拟安排在8月份,法制工委)

4.调研监督我市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拟安排在11月份,财经城建环保工委)

四、执法检查活动

对我市实施《律师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拟安排在6月份,法制工委)

五、代表工作

1.分组督促检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拟安排在5月份,选联任工委)

2.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活动。(拟安排在6月份,选联任工委)

3.开展人大代表约见市长活动。(拟安排在9月份,相关工委)

六、人代会及常委会会议

1.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拟安排在2月份,各工委室)

2.召开常委会会议。(拟安排在单月份召开常委会例会,办公室、研究室)

3.指导各镇依法开好人大例会。(拟安排在1-2月份,选联任工委)

七、其他主要工作安排

1.研究出台《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拟安排在5月份,法制工委)

2.检查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下半年,依法治市办)

3.推进“六五”普法工作,继续开展创建法治城市、法治镇(街)、法治村(居)工作。(全年,依法治市办)

4.跟踪监督市委交办的工作任务。(全年,各工委室)

5.做好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总结和制订2016年工作要点。(拟安排在12月份,办公室、研究室)

(以上安排,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作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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