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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集体廉政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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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党廉(20112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在纪律教育月活动期间党组成员和党组集体都要签订廉政承诺书.结合人大常委会工作实际,特签订开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集体廉政承诺书,我们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二、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之风;

三、严格执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的各项规定,认真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

四、严格恪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干净干事;

五、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利用领导干部的权力谋取私利;

六、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与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

开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

201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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