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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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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25日开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开平市人民检察院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我院今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上半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全国两会以及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抓关键求突破,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一)服务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乡村振兴、实施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产业提升、城市提质、工作提效的工作主线,进一步把检察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精准对接,注重保障和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在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保障政府投资安全贡献检察力量。将检察室工作重心向法律监督转移,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完成新一届检察室阳光检务联络员的聘任和岗前培训,强化与联络员的沟通联系,更好地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 

 (二)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批准逮捕615人、提起公诉48人。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秩序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3人。依法办理善心汇云联惠等网络传销案件、盗改销苹果手机犯罪团伙及相关产业链案件。同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批准逮捕28人,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创业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守护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我院全力配合市纪委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好转隶的各项工作,于今年1月份顺利完成反贪局、反渎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的编制、职能、人员的转隶以及案件线索的移交、转隶部门资产的划转。为进一步做好职务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我院公诉部门成立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专责小组,并多次与监察委员会就案件受理的衔接、强制措施的采取、案件侦查的提前介入等进行研究,并就具体案件的定性、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进行交流,达成了共识。今年上半年,我院批准逮捕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案件11人,提起公诉涉嫌行贿案件11人。同时,积极配合市监察委调取相关的案件材料,在同步录音录像、侦查技术上提供协助,还抽调一名干警到市监察委协助开展追逃追赃工作。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推进平安开平建设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支持公安机关飓风2018”以及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半年来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6740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09308人,不批准逮捕499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04537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341459人,不起诉810人,移送其他检察院管辖1225人。依法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两抢一盗、涉暴涉枪、网络赌博、非法传销等犯罪活动,营造平安环境,提升公众安全感,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

(二)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今年以来,我院立足检察职能,迅速行动,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949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511提前介入侦查413我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一系列工作机制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精准、有力开展。一是设立绿色通道案件机制。我院与公安机关建立案件移送标识制度,移送案件时会在案件封面明确标识是否属于扫黑除恶中的涉黑或者涉恶案件。案管部门收到该类案件时,确保当天录入办案系统,当天将案件分流各办案部门,实现快捕快诉。二是设立涉黑涉恶案件台账。我院设置了涉黑涉恶案件的线索、受理、批捕、起诉、宣传台账,从案件的各个阶段进行跟踪登记,并由专人负责跟进,确保此类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一目了然。是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达成办案共识。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出现的案件性质、罪名认定、证据审查、事实认定等分歧问题,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统一办案认识,确保依法打击。五是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于重大疑难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我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在审查阶段,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审查,总结追捕追诉漏犯的规律,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共犯未呈捕或未移送审查起诉等情形,全面扩大案件的打击面。自专项斗争工作开展至今,针对涉黑涉恶案件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3份,建议追捕漏犯7追诉漏犯9人。

(三)全力守护绿水青山。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捍卫绿水青山。上半年批准逮捕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人,向法院提起公诉68人。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力度,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份,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3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经江海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我院全部诉讼请求。

(四)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好全国两会等重点敏感时期的检察环节维稳工作,采取提前动员、制定方案、排查信息、清理积案等措施,确保不发生涉检信访环节规模性到省进京上访事件、不发生任何借口进京滋事闹事事件。新配备了金属探测门、通过式X光安检机、防恐毯等防控设施,提高接访场所的安全性。运用全国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实现网上管理、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网上答复,提高信访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已形成初步的建设方案。半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2件,全部依法办理。

  三、坚持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根本点,强化履行诉讼监督职能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份,监督撤案11人,向侦查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6份,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41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检察建议书》19份。依法追捕12追诉漏犯26人,追诉漏罪3件。二是加强审判监督。上半年,我院对审判自由裁量权开展法律监督,提出书面量刑建议407份。依法审查刑事判决书,上半年提请抗诉11人。另外,为适应看守所距离市区较远、法院对庭审场所的新要求,对嫌疑人被羁押的刑事案件,我院派人到设在看守所的法庭出庭支持公诉,既保障了嫌疑人的人身安全,又缓解法院提押嫌疑人的压力,同时,还可以减少在途时间,提高出庭效率。

(二)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主动适应检察业务改革的新要求,大力推进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上半年,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3件,审结案件22件,其中公益诉讼案9件,执行监督6件,生效裁判监督1件,行政履职监督6件。开展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工作,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5着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3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这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修改后我院办理的首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省首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该案经江海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了我院全部诉讼请求。

(三)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情况的检察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将漏管的10人重新纳入社区矫正管理。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8,建议相关办案部门变更强制措施18人,全部被采纳。针对监管场所及相关部门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或不当情形共向有关执法单位发出《监所检察建议书》10份,相关问题都得到及时整改,取得良好的法律监督效果。主动约见在押人员谈话教育,通过约见谈话,先后发现两宗违法扣押在押人员非涉案财物的问题、一宗两名同案犯利用放风机会接触交流信息的问题,都及时予以了纠正。今年5月,我院配合公安局对看守所进行了搬迁,按照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的硬件要求完成新驻所检察室的建设。  

(四)强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半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29经审查批准逮捕1124人,不批准逮捕4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26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1425人,不起诉22人。自去年建成一个社区型、二个学校型观护教育基地后,今年,我院委托江门市德信行社工服务中心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提供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及测评、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以及接受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回访等一系列专业服务,提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专业化水平。联合团市委、市人民法院、市文明办等六个单位共同出资建成开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开展常态化法治教育。我院还联合团市委组织全市各学校邀请的担任基地讲解员的教师、家长、义工代表开展蓝天计划开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讲解员第一期培训。上半年,我院继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除了到初中、高中进行授课外,首次将法治教育送进幼儿园,通过游戏互动的形式向孩子们讲解了交通安全知识,效果良好。我院还充分利用江门日报、开平广播电视台以及侨都未检开平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扩大影响力。我院办理的一宗校园欺凌案件被评为江门市检察机关十大未检精品案例,还被广东珠江频道《法案追踪》栏目拍摄成案例并播放,取得良好的反响和教育效果。

  四、坚持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着力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创新机制保障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加强对落实司法责任制下检察权运行机制的监督检查,探索综合运用各类管理手段,监测评估司法办案权力清单落实、检察官联席会议运行、员额检察官办案和领导干部办案、部门负责人和检察长监督管理等办案责任制运行的效果。做好司法业绩档案和检察官业绩考核工作,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纳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评价检察官办案业绩和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据。开展司法档案管理工作,建成一个30多平方米的检察官司法档案保管室。新招录了20名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缓解办案力量的不足。

(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一是完善强制措施提醒机制、案件到期预警机制、案件退查跟踪机制、信息填录实名通报机制四种机制,全面提升流程监控的效能。例如:今年在受理案件时,发现了一起超期羁押、两起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超期的案件,我院案管中心及时以函告的方式建议公诉部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规范公安机关依法办案。二是整化评查主体、细化评查标准、优化评查方式、强化评查结果应用四化为抓手,扎实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将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的范围,将评查具体情况记入司法档案。为了提升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的公信力,我院邀请上级业务部门和案管中心的业务能手参与评查监督检查,并由上级监督检查组成员从拟推荐为优秀案件和法律文书中,评选出若干精品案例和优秀法律文书。首次将本院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吸纳进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对案件抽取、案件评查进行全面监督,有效促进纪检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对接

(三)提升涉案财物管理水平。通过严把受理关、入库关、保管关、出库关、检查关,加强涉案财物的日常管理,将刑事诉讼涉案财物无空隙全流程纳入监管,有效提升了涉案财物监督管理水平,如今年案管中心与公诉科、公安机关及法院等相关部门对涉案物品进行联合大清查,解决了一批不规范的涉案财物接收、移交方面的问题。其次,开展专项清查活动,如邀请派驻纪检组和监察室对涉案财物管理进行双部门专项督察,加强对财物监管,确保涉案财物管理监督到位。

(四)加强“智慧检务”工作。坚持把现代科技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引擎根据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制定了工作网建设计划,对我院的信息网络系统IP地址进行迁移调整。为更好地适应工作需求,对检察内网、互联网门户网站的发布系统进行更新优化。建设远程提审系统,目前该系统已进入最后的调试阶段。在本院三楼会议室建成无纸化会议系统、录播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基础上,增建语音转录系统,对会务系统进行进一步优化。

(五)不断拓展检务信息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新媒体,及时公开立案、批捕、起诉、判决等环节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检察资讯,讲述检察好故事,传播检察正能量。特别是在推广案管工作、未检工作成效方面取得较好的效果。今年5月,在广东检察发布的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上,我院宣传工作硕果累累,其中两微一端影响力位列全省检察机关前30名,是江门市检察系统唯一上榜的基层检察院;检察微信排行全省基层检察机关第18名,是江门市检察系统唯一上榜前30名的基层检察院;检察头条号排行全省检察机关前30名,是江门市检察系统上榜的两个检察院之一。此外,我院还积极与司法局、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沟通联系,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向社会广泛宣传微信平台的应用功能,服务律师和当事人。

五、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成立学习贯彻活动领导小组,细化优化学习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检察长亲自抓指导、抓推进、抓落实,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学深学透。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在检察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检察长带头上党课、带头交流学习心得。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演讲比赛、歌咏比赛、知识竞赛、大讲堂等活动,全面准确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积极开展大调研大讨论,切实帮助解决制约发展的难题,我院申报课题形成的中期成果《试论我国智慧案管体系构建的困境与出路》被最高检《检察研究参考》2018年第3期采用。

(二)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组织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守望正义,检察官在行动为主题积极创建开平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品牌,以检察官进校园为主题组织开展检察特色党组织生活。同时,加强党员活动室、荣誉室、网上图书馆等硬件设施的管理运用,进一步严格规范党员的教育管理。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上半年,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赴贵州开展党性教育培训活动广东检察论坛、中检网的专题学习,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省院新录用人员、开平市科级干部培训等各类培训班。不断完善我院的绩效考核机制,坚持每季度针对内设机构和全体检察人员开展一次绩效考核活动,积极发挥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同时,积极塑造典型、争创先进,我院胡春艳同志被评为开平市敢担当 善作为先进典型,办公室被继续保留广东省青年文明号、被评为开平市巾帼文明岗,案管中心被评为江门市青年文明号

(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继续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肃清万庆良、李嘉流毒,紧紧抓住主体责任不放松,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日常监督,健全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加大纪律和制度执行督察力度,梳理、细致排查廉洁从检、纪律作风、司法办案和检察权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巩固成果。

(五)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主动向市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工作。通过上门走访、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方式,加强代表委员联络,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发挥党报、党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特色和优势,宣传检察工作成效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向未来,面向新时代,我院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发展不均衡,仍然存在监督短板,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点还不够全面,公益诉讼等新增职能需要加大推进力度;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需要进一步深化,如何优化配备办案组织还需进一步研究跟进;三是队伍素能亟需提升,服务大局、监督履职的理念、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四是纪律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规范司法行为的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强化。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破解。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下半年,我院将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折不扣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围绕开平市委产业提升、城市提质、工作提效的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适应检察职能调整,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突出加强能力作风建设,创造性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开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更加精准服务全市发展大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中展现新作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开展大调研活动,进一步查问题、找差距、补短板。实化细化服务举措,充分发挥服务保障振兴实体经济、科技创新、非公经济发展、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职能作用,强化司法供给,营造优良法治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守卫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更加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加大对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打高压态势,结合检察职能,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社会安全感。致力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加强法治宣传,扎实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和化解,修复社会关系。 

三是更大力度强化检察监督。提升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质效。大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良好质效提升检察公信力。 

四是更加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加强对相关综合配套改革措施研究、执行和衔接,按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落实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套改工作。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现代科技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司法办案效率和透明度。 

五是更加严格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三会一课等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从严治检,全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进一步纠正四风,继续深化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活动,坚决抓好自身反腐败工作。狠抓人才强检和文化育检,常态化开展岗位实战练兵,全面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展示开平检察精神。

各位代表,本次会议以后,我将认真落实代表审议意见,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更加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大局工作,更加深入推进民生检察工作,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新时代开平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加快建设和谐幸福侨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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