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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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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30日在开平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开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星杰及部分委员、市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简称消防一法一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412日,检查组到开平市新昌新华路骑楼街、长沙海伦堡住宅小区等实地察看,了解消防设施、水源、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等相关情况,召集市消防委成员单位进行座谈。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勇汇报了全市实施消防一法一办法情况。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办法的基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200951日起施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自2010101日起施行。消防一法一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取得了显著成绩,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消防工作十分重视,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消防一法一办法顺利实施,使我市的消防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共监督检查单位14306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17246处,下发通知书6572份,临时查封单位171家,责令三停单位131家,罚款298.67万元,拘留47人,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二、贯彻实施消防一法一办法的做法和成效

(一)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体系,逐步完善基层消防管理网络

1、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按照消防一法一办法确定的工作原则,市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消防重大问题,并每年组织与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各镇街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总协调”平台作用日益发挥,有效凝聚了地方消防合力。于2017年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实施,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定期组织检查考评,督促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目前,各镇街已基本建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网格,包括消防安全中网格15个、小网格296个,配备镇街级网格化管理人员608人。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支持各镇街、村居委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人员配备、职责定位、工作场地等网格管理工作需求,有效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深化“全民消防”理念,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1、抓牢消防宣传。我市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推动消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络普及消防安全知识。五年来,以市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主题活动30余次,发放《消防安全知识二十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告知书》、《社会单位电器火灾防范提示》等消防宣传资料2万余份,并在《法治开平》栏目进行专题报道,曝光火灾隐患顽症,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抓牢教育培训。大力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分批组织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责任人参加消防技能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20152016市政府连续两年举办了“农村消防大比武”活动,15个镇街30支村级消防队伍参加了比武训练。2017年我市在党校举办了大型消防安全培训班,全市消防委成员单位、各镇(街)消防安全负责人约200人参加培训。

3、抓牢消防演练。以消防宣传“七进”为载体,深入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开展消防安全逃生疏散演练活动,并将组织逃生疏散演练情况作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五年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消防演练80余次。教育部门将消防疏散演练纳入中小学的安全课程中,落实每年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提高学校师生的逃生自救能力。

(三)坚持依法治火,狠抓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工作

1、促进消防服务高效规范化建设。市政府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消防业务服务窗口,开设了重点工程项目“绿色通道”;推出消防“六个e网”、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二次办理、简易审批等便民措施;消防部门推出了《十七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缩短了消防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减少建设工程申报行政许可的图纸资料及取消300平方米(含本数)以下的场所装修工程的消防行政许可等项目。

2、部门依法监管,常态化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政府各部门加大消防管理工作力度,我省实施政府挂牌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以来,我市连续7个镇挂牌督办整改率达100%。去年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充分整合公安、安监等部门资源,联动各部门各地开展“六类场所”监督检查(注:六类场所指小档口、“三合一”场所、群租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养老服务机构、寄宿制学校),强化部门联合执法、隐患抄告等工作机制,攻坚督改了一批久治久拖难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四)加大综合保障力度,提高灭火救灾应急能力

1、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站建设。结合开平市实际,科学编制城乡消防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市财政、城建、规划、自来水公司等部门按照“不欠新帐、快补旧帐”的原则,每年加大市政消火栓建设的投入,近五年来我市新建消火栓约300个,维修旧消火栓177个。

2、着力提升灭火救灾能力水平。市政府依托消防大队成立开平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构建了“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格局,推进多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目前全市已成立7支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55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党的十八大以来,市政府持续加大对消防灭火救援器材装备的投入,累计投入915万元购置了5辆消防车、投入700余万元配备各类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和灭火救援装备1000余件(套)。近五年,我市消防部门共处置各类火灾946起,出动抢险救援3329次,抢救被困人员437人,抢救财产价值1916.4万元。而对繁重的灭火救援任务,消防部队扎实开展了岗位练兵和打造消防铁军活动,提高灭火救援综合应急能力。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待提高

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与各镇街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消防委各成员单位之间联勤联动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形成。个别职能部门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主动作为的意识不强,对行业现存的火灾隐患未能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镇街对辖区消防管理没有动真格,排查走过场,部分村(居)委未按法律规定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淡薄,单位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偏重经济效益、忽视安全效益,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视而不见、久拖不改,致使社会单位动态火灾隐患增多。尤其是“三小”场所,普遍存在消防组织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制度不落实,设施不完善的现象,即使整治后不久又死灰复燃,给消防监督管理增大难度。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队站建设不足

我市城区规划市政消火栓1600余个,目前实建有1100个,缺口达500个,一些城市新区仍未配套建设消火栓。老旧城区街道市政消火栓配备不足,2017年新昌大兴街发生火灾就是因为附近街道都没有市政消火栓导致无水救火。消防站布局远未达到要求,我市主城区规划应建消防站5个,现有1个,从现有消防站到达辖区边缘的车程在30分钟以上(注: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一级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宜大于7平方公里,并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可以达到辖区边缘为原则),消防站点保护半径过大。新建的翠山湖消防站仍存在落地难、使用难的问题,目前该站二次装修工程进展比较缓慢。现有开平消防中队器材装备老旧落后,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和灭火救援装备未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队唯一一辆53米的举高类高喷消防车于2017年已经强制报废,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市区内约448栋高层住宅和4家大型商业综合体成了新的火灾防范重点,这些建筑人流量大,火灾负荷大,灭火救援难度大,急需补充举高消防车。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也存在很多短板,全市15个镇街只有7个镇街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现有政府专职队员工资偏低,留不住人才,并且装备配备整体水平不高,破拆类消防器材配备不足。

(三)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警力不足

我市现役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只有6人,其编制占常住人口比例远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专职消防检查人员少,对大量分布在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地区的社会单位特别是各类“三小”场所无法有效监管,检查难免留有死角。

(四)消防知识宣传广度和深度还不够

在消防宣传工作上,因范围较广,其宣传成本相对较高,目前宣传工作基本上由公安消防部门承担,其他部门的参与相对较少,宣传公益化、社会化、网络化程度较低,宣传工作机制有待改进。部分群众对安全防火不够重视,缺乏必要的防火知识,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知如何消除,消防违法违章现象时有发生。

四、建议和意见

(一)强化消防主体责任,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提高消防意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着力防控消防安全风险、守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要做好消防工作,依法依规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从严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始终保持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高压态势,全力以赴防大火。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二)坚持预防为主,进一步加强消防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力度。要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着力构建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共消防安全治理格局。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扩大社会宣传面,增强消防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消除宣传盲区盲点。有计划地组织消防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人人了解消防、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创新和改进宣传方法,拓展宣教途径,积极开展火灾救援消防演练,深入推进我市主流媒体开设固定消防宣传栏目,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电视等形式,重点宣传预防火灾、逃生自救知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高度重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政府要按照消防一法一办法规定,切实保障消防经费,加大消防资金投入力度,及时研究配置用于高层建筑救援灭火的举高消防车,增加、改造和检修消防队(站)、消火栓等设施,对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着力夯实消防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确保消防装备建设进度与开平城市发展相适应。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要保持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等设施的完好有效。要做好镇街消防工作规划,把农村消防工作同开展建设美丽乡村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好城区和镇街消防安全失控漏管的问题,促进城乡消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要加强对市消防委成员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及时通报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有关情况。同时,市政府还要加大消防执法合力,增强各单位之间的联动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进一步强化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的协助作用,尤其要抓好重点消防单位以及镇街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指导住宅区的物业服务单位加强对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并组织住宅小区的保安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应急疏散、灭火救援等演练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建设,落实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保障措施。消防力量的发展是消防事业的根基。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建设一支精干、稳定、高效、战斗力强的消防队伍作为当前保障社会消防安全的主要内容,把握发展机遇,推进专职消防队伍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镇街,要认真重视消防工作,加强消防队(站)建设,结合本地实际和灭火救援需求,因地制宜地建立并建设好消防队(站),增强火灾预防、自防自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保障自身消防安全。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高专职消防员的福利待遇,解决好消防员待遇低、流动性大,制约着消防队伍健康稳定发展的问题,保证队伍稳定,消防员安心留队、尽心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共消防安全工作,党的十九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公共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是各级党政组织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大家务必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齐心协力,扎实工作,进一步抓好消防工作薄弱环节的排查整改,努力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为我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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