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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甄文威辞去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7-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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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29日开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第四十九条、《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和本人的辞职请求,2007529日开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甄文威同志辞去市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开平市人大常委会:

我因工作需求,请求辞去开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予批准。

辞职人:甄文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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