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您当前的位置: 人大常委会 > 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 第三十二次会议
关于召开开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01-27
来源:null
打印
【字体:
内容导航:

开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开平市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16115日开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6115日开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开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22日至3日在开平市人民会堂召开。建议会议议程共八项:

一、听取和审议开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开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开平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开平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开平市2015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开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开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其他。

相关附件:

相关推荐
 
 主办:中共开平市委、开平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796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