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您当前的位置: 人大常委会 > 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 > 第三十二次会议
关于接受罗瑞洪辞去人大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01-27
来源:null
打印
【字体:
内容导航:

开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罗瑞洪

辞去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6115日开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和本人的辞职请求,开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罗瑞洪辞去开平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届时报开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相关推荐
 
 主办:中共开平市委、开平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796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