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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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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23日在开平市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开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雪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6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突出民生检察工作重点,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化检察体制改革,主动服务大局

(一)稳妥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一是根据省检察院、江门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我院在5月份经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核、考察、推荐等程序,并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确认了21名同志为我院首批员额内检察官,10月份与全省同步举行了入额检察官集中宣誓仪式,并完成了入额检察官的职务套改。12月份按程序完成了第二批入额检察官的选任工作,推荐了5名拟入额检察官人选层报上级审核、决定。二是参照上级院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开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权划分暂行规定(试行)》,完成对入额检察官的岗位调整,并结合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分类定岗,有力保证司法责任制落地运行。

(二)重视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依法打击严重危害经济发展的各种犯罪,2016年共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231人。依法打击行贿犯罪,立案查办行贿犯罪案件56人。积极贯彻上级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要求,更加注重惩治和预防非公有制企业职务犯罪。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前提下,着力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对企业的核心管理人员,慎重使用强制措施,做到不因办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有效保障相关企业稳定发展,致力构建”“新型检商关系。主动走访行业协会、区域商会等社会组织,听取意见和建议,进行送法进企业活动,为非公有制经济保驾护航。

二、依法履行职能,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强化批捕、起诉工作。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94626人,其中批准逮捕357423人,不批准逮捕14120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21760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541652人,不起诉20人,报送江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1821人,无超期羁押案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飓风2016”专项行动,共审查起诉黑恶势力、严重暴力以及涉枪涉爆、多发性侵财等犯罪案件229309人,黄赌毒案件158170人。

(二)依托专项工作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结合打击行贿犯罪、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继续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和破坏环境资源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814人、渎职侵权案件12人,所立查案件中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5人。持续开展追逃工作,敦促1名国内在逃职务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三)不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开展行业预防、案后预防及专项预防,通过查办案件,帮助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先后到马冈、龙胜、苍城、赤坎等镇为基层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培训,并对开平快速干线工程小农水及农田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工作。二是开展贿赂犯罪的源头预防,依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前置预防作用,全年受理查询1354次,将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拒之招投标门外,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我院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进一步推进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预测、预警、预控,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已导入司法程序的信访案件,均依法及时做好办理或转办工作;对来访的群众,热情接待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全年共依法办理涉法涉诉来信来访6773人。

(五)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我院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切实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全面推行讯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格代理人到场讯问、指定辩护、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机制。20165月,我院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集中履行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执行、诉讼监督和犯罪预防等职能。至201612月,未检办共承办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533人,其中批准逮捕1113人,不批准逮捕1114人;承办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923人,向法院提起公诉56人。同时加强与团市委和惠群、创青、卫航、社会工作者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沟通联系,协助我院开展青少年帮扶工作。

三、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刑事诉讼监督有新突破。全年共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 份、《通知立案决定书》1份,监督立案11人,追诉漏罪9件、漏犯5人。我院切实履行侦查活动监督职能,加强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监督,审查周某辉涉嫌贩卖毒品案发现伪造证人证言依法予以监督的案件,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这是广东省检察机关唯一入选的监督案例。结合两法衔接机制,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现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迫切要求。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污染环境案件2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8件,公安机关已对上述10宗案件作出立案决定。针对个别案件量刑偏轻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全年提请抗诉12人,2015年提请抗诉的一宗案件已于2016年上半年得到改判。

(二)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有新进展。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6件。对有和解条件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积极引导、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如受理的劳动报酬纠纷执行系列案件,经过我院与法院不断沟通协调,最终将查封、扣押的财产依法尽快拍卖,12名工人的工资得到全额发放,保护了工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公益诉讼工作,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走访、座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严格执法。

(三)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有新成果。今年共监督纠正社区矫正人员漏管19人。依法开展对强制医疗执行的检察监督工作,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了纠正,确保强制医疗执行活动的顺利开展。在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中,对看守所没有及时将9名余刑在三个月以上的罪犯依法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以及违法将3名罪犯留所服刑的问题进行了纠正。积极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根据最高检《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通知》精神,及时与开平市人民法院联系,依法监督,对2013年以来该院判处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四)对公安派出所的法律监督有新举措。为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法律监督工作,建立派驻镇(街)检察室对辖区内派出所执法活动监督新举措,由我院侦监科与检察室建立一对一联系指导机制,即由侦监科一名办案人员负责联系指导一个检察室开展对公安派出所的法律监督工作,每月由检察室、侦监科对派出所报送的案件台账进行双重审查,发现问题的再由检察室根据侦监科的调查提纲内容,到相关派出所调查了解案件的立案、侦查情况。该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监督立案故意毁坏财物案11人,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

四、强化案件管理工作,推行阳光检务

(一)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和电子卷宗系统应用工作。我院继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权利。全年发布案件信息1398条,公开法律文书559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条,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安排专人、专机、专区保障电子卷宗系统的使用,共扫描公诉案件并生成电子案卷770卷,为办案人员提供了更科学、更便捷的办案方式,助力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深化阳光检务工作。我院在2015开通官方微博、微信的基础上,2016年还开通了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及时传递检情,接受外部监督。开展千村万户检察行活动,主动走访镇(街)党(工)委政府、两代表一委员阳光检务联络员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形式、途径和领域,强化派驻镇(街)检察室服务大局、接受监督的意识,2016年五个派驻镇(街)检察室在镇级人代会或街道人大代表季度联络会上,向镇级人大报告了检察室工作情况。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一)紧抓纪律作风与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与各项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教育载体,注重教育效果,推动学习教育扎实进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实行提醒谈话制度,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内查外督两手抓,集中解决自身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切实加强对检察业务各环节不规范司法行为的监督,促进我院司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根据省检察院检务督察组提出的在财务管理、办案工作区、监所检察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及时进行了整改,确保督察工作取得实效。

(二)稳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教育培训,挑选优秀干警参加上级实战训练,以实战形式提升业务技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培养出第四届广东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第三届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能手1名。我院顺利通过复查,被继续保留为广东省文明单位。坚持选派青年干警到苍城、赤坎检察室信息、调研工作站,水口检察室下乡锻炼点锻炼,使检察干警的专业素质能力得到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应对复杂环境、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明显增强。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特别是在去年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四套班子领导和政法委、法院、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给予我们很大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一些检察干警的执法理念还存在偏差,服务大局的意识有待加强;结合办案化解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有待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较为被动,反腐倡廉工作有待加强;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手段和措施有待完善;入额检察官人员较少,对队伍建设、工作效率产生一定影响。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分析,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7年,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长会议等重要会议部署,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把检察事业推向前进,为我市实施五大工程、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服务市委大局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准确把握我市未来五年规划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找准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水平。扎实做好派驻镇(街)检察室工作,服务、监督好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点围绕市委善作为、重实效、谋新篇的工作主线,以工作落实年为动力,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的检察职能,努力做到服务大局有新举措,维护稳定有新成效,执法办案有新力度,法律监督有新作为,为我市实施五大工程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深化队伍管理改革,激发队伍内生活力

继续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在推进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和人员分类定岗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员额制检察官履职评价机制,做好聘任制书记员改革前期工作,落实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完善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畅通各类人员职业发展通道。谋划好组织机构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提高司法效能。坚持以八化建设为重点内容提升我院基层院建设水平,运用紧盯目标、勇于创新、聚焦问题、补足短板等方式,引领我院转型升级,争取迈进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

三、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水平上下功夫,切实提升批捕、起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和部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打击危害民生民利、危害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行为;继续发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努力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和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检察队伍建设任务目标为主线,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领导班子建设。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各位代表,本次人大会议以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代表审议意见,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更加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大局工作,更加深入推进民生检察工作,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秉持法治精神,恪尽职守,忠诚履职,努力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努力为开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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