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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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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23日在开平市

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开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雪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级检察长会议等重要会议的部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市实施“五大工程”、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 落实安保维稳职责,全力参与平安开平建设

(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公众安全感

积极支持公安机关“飓风2017”以及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等专项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62392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65人、不批准逮捕26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891072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733943人、不起诉2636人、移送其他检察院管辖2638人。依法严厉打击了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网络赌博、非法传销等犯罪活动,营造平安环境,提升公众安全感,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

(二)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我院主动对接本市重点企业,探索建立“检企共建”机制,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注重保障和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在多个重大工程项目中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和法律服务。依法打击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犯罪,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712人;严惩食品药品领域、破坏环境资源、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大对恶意欠薪、新型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办理了在本地有较大影响的“善心汇”、“云数贸”网络传销和“嘉既金融”非法集资、理财诈骗等案件,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创业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我院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结合职能依法参与维稳工作的重要性,把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切实做好维护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其他重点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工作,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排查筛选、清理积案、领导包案、节假日值班等措施,确保各个防护期的社会稳定与安全。我院作为市综治委成员单位,积极做好联系点的工作,制定了创建综治联系点工作方案,强化联系指导。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注重息访息诉,耐心释法说理,结合办案,主动做好检察环节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60件,全部依法办理并做好答复工作。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年”活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向两名申请司法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32054.3元,缓解了申请救助人的经济和生活困难。

(四)调整检察室工作重心,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按照上级院“指向监督主业、突出基层热点、兼顾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将派驻镇(街)检察室工作纳入业务工作考评体系,推动工作重心向基层检察监督主业回归。我院检察室积极收集职务犯罪、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违法、行政违法监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依法督促侦查机关和行政机关正确履职。倾听群众法律诉求,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3件,协助相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合作,主动服务监督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选举前开展多种形式法规宣传、选前教育和涉选矛盾的排查与化解;选举中抓好对选举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打击涉“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破坏选举、妨碍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选举后开展8期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讲座,对新一届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全员法制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他们依法履职和依法管理基层组织的能力。我院派驻镇(街)检察室积极协助当地政府妥善处置辖区内2起涉嫌贿选事件,将涉选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一)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不减

我院坚决拥护、支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力配合市纪委按照时间节点落实好转隶的各项工作。加速清理案件线索、文件档案、涉案财物,力求工作平稳交接,持续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惩治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全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813人,包括行贿案件35人、受贿案件47人、挪用公款案件11人。查办的贿赂案件中2件为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最高检关于服务保障科技创新“15条意见”以及省检察院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意见,做到依法打击和依法保护并重,查办了“科技三项费用”管理领域贿赂犯罪案件22人。持续开展追逃工作,通过在逃犯罪嫌疑人在国内亲友的信息传递,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刑事政策宣传,敦促在逃人员回国自首。

(二)保持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

坚持惩防并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常抓不懈。积极开展非公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防范各类侵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行为发生,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深入调查研究非公企业的司法需求,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促进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开展警示宣教活动33场次、预防调查10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632件,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8件,着力从源头预防贿赂犯罪,提升预防实效。

三、不断完善诉讼监督格局,深耕法治建设主业

(一)强化刑事诉讼监督

一是加强侦查监督,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1份,《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立案监督1112人,监督撤案1 2人,向侦查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1份,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135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检察建议书》32份。依法追捕15人。追诉漏犯39人,追诉漏罪10件。如我院在办理公安移送审查起诉的欧某诈骗一案,发现其还涉嫌传授犯罪方法,遂追诉其传授犯罪方法罪。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侦查活动监督,对全市22个派出所提交的案件台账进行审查,对发现的立案监督线索进行调查,对该立案的监督立案,对非刑事案件则建议撤案,督促侦查机关规范对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二是加强“两法衔接”机制,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捍卫“青山绿水”和“舌尖上”的安全。全年批准逮捕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8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913人。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的作用,建议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非法占用农用地、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的案件11件,公安机关已全部立案侦查。三是加强审判监督,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确保不枉不纵打击犯罪。依法对审判自由裁量权的法律监督,提出书面量刑建议898份。依法审查刑事判决书,全年提请抗诉22人,针对个别案件在刑事判决中涉及赃款处理、简易程序的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审判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开展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活动,加强对审判活动监督。

(二)强化刑事执行监督

积极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情况的检察活动,督促相关部门将漏管的10人重新纳入社区矫正管理。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3件,建议相关办案部门变更强制措施53人,全部被采纳。针对监管场所及相关部门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或不当情形共向有关执法单位发出《监所检察建议书》16份,相关问题都得到及时整改,取得良好的法律监督效果。对不依法及时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和违法留所服刑的问题常抓不懈,先后三次进行督促和纠正。例如对高明监狱拒收两名患艾滋病罪犯的违法问题,我院通过江门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联系佛山市检察院相关部门予以纠正解决,顺利将滞留看守所长达半年的两名患艾滋病的罪犯交付执行。加强对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定期到开平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巡回检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按照上级院的要求,将“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科”,强化了刑事执行监督的职能。

(三)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主动适应检察业务改革的新要求,大力推进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2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5份,均被采纳。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申请监督案件,及时做好息诉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全年息诉案件27件。促成2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当事人达成和解。发挥派驻镇(街)检察室的作用,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与派驻镇(街)检察室的衔接,广泛收集行政违法监督线索,着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0份,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0份,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件,这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修改后我院办理的首宗公益诉讼案件。

(四)强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全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15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0人,不批准逮捕1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91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41人,不起诉17人。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沟通,在逮捕必要性审查、法律援助、分案起诉制度上达成共识;与市义工联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在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心理疏导等环节引入专业社工服务,构筑联动共建、资源共享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格局。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同时,努力促进当事人双方的刑事和解工作,例如对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故意伤害案件,检察官多次与双方家长及校方沟通,最终促成双方对话并达成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方的家长向被害人赔偿了医药费。联合市教育局启动“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我院有3名干警被聘任为法制副校长,开展校园法制讲座32场,受教育师生共计约58500人。与市义工联、开平市东河中学、开平市机电学校分别签订协议,建成一个社区型、二个学校型观护教育基地,为促使涉罪少年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四、增强检察工作软实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一)落实司法责任制,稳妥推进检察改革

我院经过三批入额检察官选任,共遴选出27名员额制检察官,并将所有检察人员按照司法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定岗、分类管理,明确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岗位职责,保证检察官依法依规上岗履职。组建以员额制检察官为中心的新型办案组织,入额院领导回归办案一线,以独任检察官身份办理案件,检察长亲自办理案件数为所在业务岗检察官办理数的5%,副检察长为30%。推行新办案模式后,办结审查逮捕案件和公诉案件周期较去年平均分别缩短2天和6天。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实时监督和动态管控,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司法过错责任追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二)推行阳光检务,主动接受监督制约

以“互联网+检察”新思维强化“阳光检务”,扩宽信息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发布案件信息2907条、公开法律文书68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5条,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善用新媒体“开平检察”新浪官方微博、腾讯官方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等“两微一端”和门户网站定期发布或推送检察工作信息,充分发挥党报、党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特色和优势,宣传检察工作成效,定期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不断推动检务公开常态化,接受外部监督。

(三)提升服务意识,做好诉讼当事人权益保障工作

一是将案件信息公开网与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结合起来,为代理人、辩护人提供更便捷的查询方式。主动到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开平小组、各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宣传、推广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以便律师使用微信登陆案件信息公开网的账号,即时查询已代理案件的办理阶段及情况。二是保障嫌疑人合法权利。及时将《指派辩护律师通知书》移送至法律援助处,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保障其合法权益。三是提供预约阅卷服务。通过电话及网上预约服务,为成功预约的辩护人、代理人提前刻录光盘,简化律师阅卷程序,节省律师阅卷时间。2017年接受案件信息查询、受理和安排律师阅卷370次。

五、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谱写队伍建设新篇章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我院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精心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周密部署,务求实效。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议、全院干警大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制定学习计划等进行传达学习和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十九大精神网络答题、“学报告学党章”考学活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的作用,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对我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印贴海报、制作宣传栏、悬挂横幅、滚动播放标语等形式切实增强宣传的实效性和影响力。及时转发上级院播发的关于十九大系列新闻报道,同时组织本院网评员参与网评跟帖,积极引导网上正面舆论。

(二)紧抓纪律作风与规范化建设

把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全过程。采取常态化管理和专项督察相结合、纠正问题和建章立制相补充等方式,开展系列检务督察活动。通过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实行提醒谈话制度、召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激发了检察队伍的内生活力和工作干劲。

(三)全面加强党建与素质能力建设

制订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规则,组织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和机关党支部班子建设,换届选举了新一届机关党支部。我院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情况被《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先后改建了体能训练室、新建了党员活动室和荣誉室、更新我院“全国职工书屋”的书籍、购进电子书借阅机,为干警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党建工作受到省检察院的高度肯定,我院被开平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评定为“开平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积极参加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创建活动,致力于打造我院“党建工作示范点”新名片。与云浮市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帮扶共建,推动两院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多次组织干警参加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实务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我院办理的一宗污染环境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优秀案例”;我院干警撰写的两篇论文分别被评为首届广东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研讨论文“三等奖”和广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第十一届年会“优秀论文奖”。同时,通过组织干警开展演讲、征文、球类、登山竞赛等文体活动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让文化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增进团结和谐、激发生机活力、提升能力素质,为我院建设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人才支撑。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工作业绩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还有一定的距离;二是结合办案化解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有待提高;三是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手段和措施有待完善;四是人才队伍建设与检察工作发展需求还不相匹配,办案力量不足问题仍未有效解决;五是“科技强检”进程未能完全跟上新时代步伐。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逐步予以解决。

2018年,我院将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折不扣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实施乡村振兴、实施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进一步把检察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精准对接,围绕市委“产业提升、城市提质、工作提效”的工作主线,创新服务举措,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持主动作为,切实服务大局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战略部署,全力服务和保障开平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和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对盗抢骗、黄赌毒、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危及人民群众最根本、最切身利益的犯罪,坚决予以打击。继续强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检察监督,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结合本地实际,形成合力共同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律监督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奋斗目标,倾力书写保障和服务民生的检察答卷。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徇私枉法、裁判不公等突出问题,加大监督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发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益受到侵害的,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提起诉讼,促进解决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坚持深化改革,激发队伍内生活力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战略部署,为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作出积极贡献。继续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员额制检察官履职评价机制,落实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完善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畅通各类人员职业发展通道。谋划好组织机构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提高司法效能。

四、坚持科技强检,打造智慧检察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科技强检”步伐,充分发挥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核心战斗力。重点推进“智慧刑检”建设,加快远程视频审讯系统、检察委员会会议管理系统建设和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人才的培养,引进电子档案系统。建立功能完善的检务公开大厅,把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律师接待、视频接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信息查询等工作整合展示在检务公开场所,整合展示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上,实现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

五、坚持从严治检,打造检察铁军

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强化硬化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的工作措施,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铁规禁令,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持续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和全员岗位练兵,推进学习型、和谐型机关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强化检察职业保障。

各位代表,本次人大会议以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代表审议意见,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更加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大局工作,更加深入推进民生检察工作,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秉持法治精神,恪尽职守,忠诚履职,努力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努力为开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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