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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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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22在开平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开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宏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5年,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奋发图强、改革攻坚、提质发展的工作主线,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民生检察工作重点,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推进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开平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积极投入平安开平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院紧紧围绕市委的大局工作,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履行批捕、起诉、惩防职务犯罪等检察职能,切实保障我市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40714人,批准逮捕419529人,不批准逮捕12318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49848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589776人,不起诉9人,报送江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2739人,无超期羁押案件和无罪判决案件。

(二)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结合打击行贿犯罪、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工作,继续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和破坏环境资源的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714人、渎职侵权案件33人。通过办案,全年共追缴赃款赃物及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36.22万元。成功敦促1名国内在逃人员归案自首,1名国外在逃人员回国投案自首,并追回在逃人员涉案赃款共66万多元,追逃追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同步开展预防工作,倡导干净干事的干部风气一是开展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工作,先后到沙塘、苍城等镇参加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暨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查办专项行动动员会,并为所在镇的全体村干部作预防涉农职务犯罪教育讲座;二是开展行业预防、案后预防及专项预防,继续到全市中小学开展学法律、防犯罪、送平安专题法制教育讲座,并对环城公路、小农水及农田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三是依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前置预防作用,全年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38次,从源头上防范、遏制招投标领域的贿赂犯罪。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大力增加稳定因素。我院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进一步推进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对执法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加强分析,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2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按照最高检两房建设和文明接待室标准,新建了便民、安全、功能齐全的群众来访接待室。同时,建成远程视频接访室,实现全国四级检察机关互联互通,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依法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对2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救助了1.7万元,最大限度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多渠道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面对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我院坚持以公正司法作为检察工作生命线,主动更新监督理念,不断强化监督措施,推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刑事诉讼监督有新成效。全年共向侦查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7份、《报请立案侦查建议书》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成功立案监督33人。我院在审查批捕案件过程中,严格依法开展侦查监督,发现侦查机关存在违法侦查行为的,坚决予以纠正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注重侦查监督法律文书的质量与实效,释法说理明晰,发出后持续加强跟进监督,确保违法行为得以纠正。撰写的周平辉贩毒案《纠正违法通知书》被评为2013—2015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及文书,并被省检察院选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全国检察机关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件及文书评选活动。追诉漏罪8件,漏犯4人。通过书面提出量刑建议、三级审查,四书对照审查判决书等方式,有效监督法官对刑罚的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和改进抗诉工作的意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按照第二审审判程序提出抗诉案件12人,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抗诉案件11人。

(二)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有新提高。全年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9宗,其中民事诉讼申诉案件6宗、民事执行申诉案件6宗、支持起诉案件5件、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案件2件。审结案件11宗,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对有和解条件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积极引导、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例如我院受理的1宗劳动报酬纠纷执行系列案件,经过与法院不断沟通协调,将查封、扣押的财产依法快速拍卖,39名工人的工资全额发放,保护了工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与开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银行开平支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座谈,督促金融机构对不良资产进行清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

(三)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有新发展。全年共监督纠正社区矫正人员漏管19人,有效处理31起监管场所在押人员患重病事件。针对社矫工作无法完全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等问题,发出《监所检察建议书》予以纠正。依法开展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特赦部分服刑罪犯专项检察工作,对特赦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同步监督,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联合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对全市服刑罪犯进行逐一筛查,共审查提请特赦服刑罪犯30人,综合评估拟特赦对象释放后是否具有现实社会危害性,出具检察意见书30份,均获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并作出特赦决定,保证特赦工作圆满完成。继续加强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被省检察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三、加强自身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我院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地位,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强化内部监督,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执法质量。

(一)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我院继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权利。在案件信息公开方面,建立了专人负责制度和对本院案件信息公开的日常巡查及通报制度,保证案件信息每个工作日及时更新;依托统一应用业务系统的结案审核,对符合发布条件的重要案件信息全部予以公开,同时还在判决书登记册上建立跟踪标记,确保生效的法律文书及时公开。全年共发布案件信息1790条,公开法律文书673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条。

(二)善用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全过程。我院为司法警察大队、控告申诉检察科、派驻镇街检察室等窗口部门统一配备执法记录仪,要求在接访、搜查、押解、体检、拘传、送达法律文书、下乡等工作中必须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以适应修改后刑诉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同时对记录内容严格备案存档,移送技术部门通过刻录光盘的方式进行保存,供案件组织、指挥以及取证使用,保障当事人及办案、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减少办案风险,提高执法质量。

(三)深化阳光检务工作。2015年,我院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实时倾听群众的呼声。每月月初通过短信服务平台将上个月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编成短信,每季度编印一期《人民监督工作专报》,发送给阳光检务联络员、各类监督员和提出监督意见、建议的个人,及时传递检情。同时,充分发挥派驻镇街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地缘、人缘优势,不定期对辖区内的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员、监督员以及各界群众进行登门拜访、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将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围绕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和环节,通过自身对照查摆,重点排查8个方面101项问题,并广泛征求人大常委会、政法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和律师、镇街党政干部、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地把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新建涉案财物专用保管场所,强化对涉案财物管理方法的培训,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安全有序。改建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加强硬件配置、规范接待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等措施,对业务办理和前台接待工作进行统一规范。启动办案工作区标准化改造,更新通风换气设备和讯(询)问设施,确保执法办案依法、文明、安全、规范进行。

(五)检察室完成首次向镇街人大报告工作。为进一步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形式、途径和领域,强化派驻镇街检察室服务大局、接受监督的意识,我院探索建立检察室向镇街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于20159月底至10月中旬组织5个派驻镇街检察室分别向三埠、长沙、水口、赤坎、龙胜等5个镇街人大报告了工作,同时邀请其他镇街部分人大代表和检察室阳光检务联络员列席了报告会,反响良好。

四、密切关注民生诉求,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我院坚持走民生检察之路,着重打击群众反映强烈、重点关注领域的犯罪,不断探索、创新检察室服务基层、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方法,继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一)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行为。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批捕污染环境案11人、非法采矿案11人,审查起诉侵犯食品药品安全案88人,立案监督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1人。通过两法衔接机制,向行政执法部门发出10份《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成功促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66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33人、污染环境案11人,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现状的迫切要求。

(二)抓好送法进村入户工作。依托派驻镇街检察室,部署开展个性化的检察官五进千村万户检察行活动,主要是围绕廉洁从政需求进机关,围绕守法经营需求进企业,围绕三资管理需求进乡村进社区,围绕青少年学法需求进校园,做好检察环节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派驻镇街检察室社会认知度和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努力提高检察室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经统计,2015年我院派驻镇街检察室的社会知名度为69.34%,群众满意度为93.88%,较之2014年分别上升11.55%5.12%

(三)促进重大民生工程高质高效完成。我院派驻镇街检察室高度关注辖区的环城公路、深茂铁路等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多次到工程现场查看、了解情况,对工程的建设流程、补偿费用发放进行依法监督。对辖区内大小工程的开标进行现场监督,防止出现串标、围标等暗箱操作行为。对在重大民生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社会矛盾和信访事件,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主动介入监督调解,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清除民生工程建设中的矛盾隐患。例如,依法监督赤坎镇某村委会村民阻扰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深茂铁路勘查、测量事件。

(四)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法律监督工作。按照江门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从20158月份开始,我院派驻镇街检察室具体执行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法律监督工作,督促各派出所每月将刑事案件立案、行政处罚案件、案件线索的台账报送给对口检察室,再移送本院侦查监督科开展监督。以每月检察室例会形式推动派驻镇街检察室强化对公安派出所法律监督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检警沟通和协作,减少分歧,增进共识,统一执法理念和执法标准,共同提高办案质量、促进规范执法,为建设法治开平提供强劲推力。

五、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我院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素质能力建设、队伍管理机制建设、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促进检察人员政治理论素养、检察专业知识、群众工作水平等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一)自觉强化内部监督。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在人事任免、工程招标等重大问题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和重大事项公示公开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强化检务督察活动,深入开展业务考核工作,通过对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程序问题、法律文书制作方面的不足进行检查和整改,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二)加强专业素质培养。围绕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实施科技强检战略等措施,有力推动执法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教育培训,挑选优秀干警参加上级实战训练、优秀公诉人比赛等活动,以实战形式提升业务技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有2名干警以总分第一、第二的优异成绩被评为江门市十佳公诉人。继续选派青年干警到苍城、赤坎检察室信息、调研工作站,水口检察室下乡锻炼点锻炼,使检察干警的专业素质能力得到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应对复杂环境、处理实际问题的底气明显增强。

(三)着力建设检察文化。以迎接广东省文明单位复核为契机,为职工书屋购买700多册各类图书,并在院内外设立了宣传栏,各楼层悬挂遵德、守礼、节俭提示牌、小故事和名言警句。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捐助3.5万元帮助水口镇人民社区低收入家庭走出困境。举办主题为培育文明家风的道德讲堂主题宣讲活动、庆五一劳动节登山比赛活动、庆祝建党94周年、纪念中国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征文活动等,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熏陶、凝聚、激励、育德功能,塑造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增强队伍向心力。

各位代表,我院取得的每一份成绩,都凝聚了你们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开平市人民检察院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有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执法方式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工作尚未全面铺开,司改的不确定性对队伍建设、业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产生一定的影响;三是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还不够高,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检务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公车改革为自侦办案带来挑战,技术侦查手段和设备尚未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16年,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江门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各级检察长会议的工作部署,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深入推进平安开平、法治开平建设,深化检察改革,促进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服务市委大局工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推进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开平的核心任务和创新引领、主动作为、协同奋进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的检察职能,努力做到服务大局有新举措,维护稳定有新成效,执法办案有新力度,法律监督有新作为,为开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

二、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狠抓检察改革任务落实

坚决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和办案责任制改革等,全面优化提升检察工作,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水平上下功夫,切实提升批捕、起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和部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危害民生民利、危害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行为,继续发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努力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新修订的两项党内法规,通过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扎实开展各项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队伍思想道德建设、专业化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各位代表,本次人大会议以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代表审议意见,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更加主动服务市委市政府大局工作,更加深入推进民生检察工作,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为建成平安开平、法治开平、廉洁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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