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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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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负责联系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部门。

  1、承办对本级人民政府在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广播电视等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本级人大及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

  2、对联系部门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承办与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质询案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协助督促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

  5、承办省、江门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工作;承办本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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