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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大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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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大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根据《开平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市人大机关实际,现就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积极构建人大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保证人大机关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人大监督工作和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改革创新,从人大机关实际出发,区别不同岗位,用科学的方法推进工作。

三、方法步骤

人大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2012年12月初开始,2013年6月底结束,共分六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2年12月31日前)

结合人大机关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并定于2012年12月6日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学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使人大机关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与现实危害性,切实增强参与廉政风险防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分岗查险阶段(2013年2月28日前完成)

对照法律法规和机构“三定”方案,清理和明确人大机关和各室委的岗位职责,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围绕人大机关内部管理中涉及财权、物权和人权的重点环节进行清查,掌握个人和人大机关各委室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分布情况。

(三)分险设防阶段(2013年3月31日前完成)

在找准廉政风险的基础上,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并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室、委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单位领导班子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

(四)分权制衡阶段(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

结合排查的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绘制《权力运行流程与廉政风险防控图》。并通过开平人大网站和公开栏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权力运行流程与廉政风险防控图》,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针对可能引发腐败的问题,规范工作程序,补充、修订、完善人大机关相关制度。

(五)综合治理阶段(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

对人大机关的廉政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做好登记汇总和建立台账工作,形成《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库》,并制定《单位高等级廉政风险防控信息统计表》,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手册。

(六)总结阶段(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

对照每个阶段的要求,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回头看”活动,全面自查和回顾总结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长:张星杰。

副组长:李宝贞、黄旭征、邝业礼、吴年积、余荣深、龚飞舟。

员:张伟邦、罗瑞洪、丁友国、谭尚生、潘伟雄、周德胜、胡梓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具体业务,加强督促检查。龚飞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有效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通过开展风险防控工作,促使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减少工作失误,防止和避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按本方案的具体要求,抓住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关键环节。特别是要认真对个人、各委室申报的廉政风险点,逐项逐条认真进行审查把关,确保工作质量。并把这项工作贯穿到日常人大监督工作的全过程,做到日常工作与防控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开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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