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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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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210日在开平市

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开平市人民法院院长 冯国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开平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我院紧密依靠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在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秉持严格司法的工作理念,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提升司法公信力为追求,全力抓审判、抓管理、抓队伍,全院各项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进展。

——审执工作实现稳步提高。全年我院共受理案件7373件,结案6733件,解决标的金额83049.70万元,实现了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上升、季度末存案工作量、再审申请率、信访投诉率三下降的良好效果,审判质效大大提升,在全市法院系统当好排头兵竞赛活动中,11项核心指标均优于参考值,综合得分位列全市法院第一名。

——群众路线活动成效显著。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院紧密结合审执工作实际,从普遍性问题抓起、从经常性现象改起,较好地解决了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在深入排查整治六难三案方面,让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党群关系明显改进,司法为民取得显著成效。

——社会满意度有了新提升。我院积极营造为民司法新亮点,大力倡导院领导带头办案,创新设立法官工作站,建立首个工业园区巡回法庭,首推行政诉讼异地开庭,逐步推开庭审网络直播,让便民服务更贴近基层、更深入民心,收获了更多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和支持,社会满意度大大提升。

一、严格执法、和谐调判,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一年来,我院紧贴全市工作大局,始终坚持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发展的办案原则,稳步推进全院各项审执工作取得积极效果。

(一)依法惩治预防犯罪,保障平安开平建设。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620821人,审结590件,判处罪犯769人。一是准确把握治安形势,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坚持从严从快,重点打击故意伤害、两抢一盗、危险驾驶、涉毒等多发性犯罪案件406499人,有力促进了社会治安秩序的明显好转;坚持审慎判处,依法打击涉全能神邪教组织、内幕交易、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污染环境等新类型犯罪案件1114人,有力促进了社会管理、市场经济的规范整顿;坚持惩防并举,严厉打击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913人,有力促进了反腐败建设的深入开展。二是强化特殊优先保护,创新少年审判机制。首次引入合适成年人制度,从市团委、妇联、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邀请了8名具备一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合适成年人,代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切实保障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刑事档案的管理,全年共对52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被告人实行档案封存,有效提升了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成效;依法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非监禁刑适用力度,全年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455人,其中对25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适用率达45.45%三是妥当适用宽严相济,严格落实量刑规范。将量刑规范化作为贯彻宽严相济的重要手段,加大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适当限制,所有刑事案件均纳入量刑规范化程序审理,全年共对42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对456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对265人适用缓刑,较好地保证了量刑的公平与公正。

(二)调判结合化解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155件,审结3751件,解决标的金额54470.03万元。一是注重民生为本,积极调节民事关系。加大调和力度,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和相邻关系纠纷案件607件,有力促进了家庭邻里关系和睦;简化诉讼环节,做到快审快结,及时审理交通、工伤、医疗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605件,依法保护了受害方的人身权利;坚持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慎重处理劳资纠纷案件133件;同时,通过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沟通协调,积极促成领美酒店等多起欠薪系列案的顺利审结,有效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二是注重稳定发展,依法规范社会秩序。从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发展、保护农民利益出发,妥善审理农业承包、转包、租赁等涉农纠纷案件54件,依法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合法流转;以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及时审理买卖、借贷、房地产、保险、担保等合同类纠纷案件682件,依法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三是注重多元化解,扩展完善联调机制。坚持寓调于审,进一步将调解工作向诉前延伸,对宜调案件积极引入诉前联调机制,目前对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供用电合同、电信服务合同等纠纷已形成类型化调解模式;同时,扩大与辖区所在地的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的联动调解网络,充分依靠乡镇领导、村组干部、驻村法律工作者等基层力量,促使一大批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妥善化解,全年我院共调撤民商事案件2012件,调撤率达54.82%,累计发出调解建议书6083份。

(三)慎重处理官民争议,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9件,审结63件。一是加大诉权保护,畅通诉讼渠道。从宽把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最大限度将纠纷纳入依法处理的轨道,及时受理了涉核退役军人诉民政优抚认定等多起社会敏感度高、审理难度大的新类型案件,有力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诉讼权利。二是创新试点实践,促进公平公正。推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加强与台山、恩平法院的联系沟通,做好案件协调和矛盾稳控工作,加大巡回审理力度,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全年共开展巡回审理4次;同时,积极推进与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有效搭建起和谐平等的官民对话平台,全年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案件共6件。三是严格依法审查,推动执法完善。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并积极做好协调,促使行政机关加以改进,全年共依法审查涉计划生育、环保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30件,裁定准予执行104件;同时,充分落实司法建议工作推动依法行政,全年共发出司法建议书21份。

(四)联动配合强推执行,有效兑现胜诉权益。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506件,执结2311件,执结标的金额28459.2万元。一是保护群众权益,抓好民生专项执行。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举办首场涉民生执行案件法律咨询会,现场发放有关执行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00余份;同时,解决拖欠工人工资、三费(扶养费、抚育费、赡养费)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1137件,依法保障了弱势群体的胜诉权益,其中对追讨工资款案件全程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办理优先、查控优先、处置优先原则,全年共为725名工人追回工资款562.01万元。二是破解执行难题,健全协助执行网络。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借助与各大银行建立的点对点网络查控平台,有效实现了财产查询的信息化,执行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高;同时,扩大区域内协助执行单位的覆盖范围,积极商请公安、工商、国土、住建等部门共同建成执行网络查控专线,切实提高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查找和控制能力。三是推动诚信建设,加大执行曝光力度。利用多种强制执行手段,有效打击转移隐匿财产、恶意降低履行能力等规避执行行为,全年共对8人进行依法搜查,司法拘留6人,边境控制4人,发出财产申报令1133份,并通过各大媒体报刊、法院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平台公布了92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形成社会监督,最大限度挤压老赖的社会活动空间。

二、拓展职能、为民司法,强化民生权益保护

一年来,我院不断加强司法为民的细节关注和落实,积极搭建平台延伸各项便民、惠民服务,在司法为民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深化立案服务,保障涉案民生。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广泛推行网上预立案、上门立案,为当事人提供了导诉、审查、立案、收费等一站式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同时,认真做好初访接待、判后释疑工作,启动远程视频接访,并积极开展院领导带案下访活动,引导信访人依法表达诉求,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81人次,处理来信57件。

(二)拓宽救助范围,减轻群众诉累。积极拓展司法救助渠道,灵活适用救助措施,特别对追索抚育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金、劳动报酬等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特殊群体适当放宽审查条件,实行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全年共对77件案件实施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22.28万元;同时,完善执行救助资金管理,适当提高救助金发放比例,有效缓解了多名申请执行人的生活困境,对15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金7.5万元。

(三)创新便民举措,延伸服务领域。将工作触角前移到最基层,主动拓宽工作范围,先后在翠山湖工业园区和水口镇金山村委会成立翠山湖巡回法庭、金山法官工作站,将民商事骨干法官充实到各站点,每周按时驻点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引、诉前调解等便民服务,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自成立以来在劳资纠纷化解、邻里矛盾调处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累计共接待来访群众78次,调处矛盾纠纷21起。

(四)落实普法抓手,营造法治氛围。积极发挥资源优势推进法制宣传有序开展,先后组织多名优秀法官到我市三埠街道办事处、发改局及多所中小学开设法律专题讲座,并主动面向社会公众,多次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我市中青班党员干部、教师、学生近200人次来院参观;同时,加大宣传的覆盖面,借助媒体力量全方位进行法治宣传,全年在各级报刊媒体累计发表法制宣传稿件58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一年来,我院充分利用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利条件和良好氛围,推行了一系列适应审判工作发展要求的创新举措,有力推动了公信法院建设。

(一)规范改进审判监督管理。围绕排头兵达标活动新要求,扎实做好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及时发现制约案件质效的各种潜在问题;加强节点管控和审限集中管理,并根据存案情况开展常态化清案工作,确保无一起案件超审限;同时,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为切入点,通过对案件质量自查、交叉评查、文书评查、庭审评查、二审发改评查等专项评查,全年共对100件案件、100份裁判文书、67件发改案件、15件案件庭审进行评查。

(二)有序推进司法公开进程。全面完成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充分运用法院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及12368诉讼服务平台,逐步完善网上立案、办案进度查询等在线诉讼服务,积极公开审判执行信息,增加审执工作透明度,全年我院共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20条,开展庭审直播6次;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将生效裁判文书对外公布,全年共对3067份裁判文书进行上网公示,公开比例100%

(三)加快完善司法民主建设。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我院从党政机关、村委会、学校、企业等不同行业增选了59名政治素质较好、法律素养较高的人民陪审员,陪审员与法官的比例达到1:1.5,提前完成了省高院设定的增补任务;同时,完善人民陪审员服务管理,建立陪审员详细档案,完善考核制度,并积极组织开展庭审观摩、交流经验等活动,增强陪审员的参审能力,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939件,参审数量和质量有较大提高,有力促进了司法民主。

(四)全面加强监督联络工作。依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有效推进法院工作,扎实抓好定向联络,多次邀请代表委员旁听评议庭审和专题视察,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同时,主动报告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先后就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等情况向人大代表作了专项报告;自觉接受廉政监督,及时充实监督员队伍,主动邀请党政、企业等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廉政监督员参与各项日常监督,有力促进了司法廉洁。

四、夯实基础、狠抓整改,大力推进自身建设

一年来,我院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突出抓好法院自身建设,切实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司法作风转变带来的新风貌。

(一)以主题教育活动为依托,落实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一把手带队开展理论调研、领导班子带头办案、讲党课活动,有效解决了四风方面以及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扎实推进党组织建设,创新开展特色党支部创建活动,目前便民利民型党支部和司法廉洁型党支部已基本完成;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先后组织102名干警到江西革命老区井冈山、周文雍烈士陵园、风采堂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和市党员服务中心开展主题学习培训,有效提高了我院干警的党性。

(二)以确保公正廉洁为核心,强化司法作风建设。我院领导班子多次深入基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查摆六难三案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抓好建章立制,现已修订完善和制定出台制度35个,整改成效已初步显现;将审务督察常态化,纪检组多次深入到各庭室对干警的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并记录在案予以实名通报,促使全院干警的纪律作风有了明显改善;将廉政建设逐步向人民法庭延伸,在水口法庭建成首个廉洁公正政法基层单位示范点,全面向全市各机关单位、广大市民开放,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氛围。

(三)以提高司法能力为重点,抓好队伍业务建设。全面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工作,充分给予干警各种学习机会,先后组织321人次参加集中培训、学术研讨会、法官讲堂、专家讲座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干警的综合业务水平;注重调研人才的培养,利用好各项平台提高青年干警参与学习研究的主动性,全年共完成理论调研文章20篇、发布信息材料45篇。

(四)以服务审判工作为目标,推进基层基础建设。针对审判执行工作对司法资源的需求,我院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对一批老化陈旧的办公设备进行了更新换代,并为每个中心法庭配备数码相机用于执行取证,为法警大队和执行局购置执法记录仪,满足了办公办案的需要;同时,充实安保人员力量,优化安保资源布局,在机关大楼各出入口加装高清摄像头,还为每个中心法庭统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配齐必要的警用装备和安保设施,有效提高了全院的安全防范能力。

一年来,我院顶住司法体制深化改革、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压力,攻坚克难、扎实苦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可喜的进步和突破,在全市法院当好排头兵达标竞赛活动中综合得分稳居全市法院前列,水口法庭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执行局被江门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苍城法庭获开平市十佳服务窗口称号;同时,在全市2013年度科学发展观考核工作中,我院领导班子被市委评为优秀等次领导班子,黄炳炎同志被江门市政法委评为十佳基层法官

这些成绩和荣誉的取得,有赖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有赖于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开平市人民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与此同时,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如执行难、涉诉信访化解难等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司法质效、法官司法能力与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少差距等等。对此,我院将直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找准重点和突破口,尽最大努力加以克服和改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全面体现司法效果,努力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为此,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有力地服务社会大局。紧跟发展形势,立足我市实际,认真研判改革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抓好民生案件审判,依法惩治侵犯民生权益的刑事犯罪,审慎化解婚姻家庭、劳动、就业、医疗及社会保障等矛盾纠纷,用好用足司法强制力,创新执行举措,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加强重点领域涉诉纠纷的排查化解,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积极为党委、政府创新社会管理、防范社会风险提供决策参考。

(二)更加积极地落实司法为民。建立健全高效快捷司法服务机制,建设好、管理好、运用好诉讼服务中心,完善服务窗口的实际功能,严格执行统一的工作流程、司法礼仪和服务规范;巩固深化一站式服务、网上预立案、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举措,加强诉讼指导和帮助,保障当事人诉权;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开展带案下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工作,做好法律释明和社会协调工作;逐步扩大法官驻点服务的覆盖范围,充分发挥巡回法庭、法官工作站的服务、引导和宣传功能,最大限度化解基层矛盾。

(三)更加稳步地推进公信建设。用足用好传统宣传平台,重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强化信息发布、民意沟通和舆情引导,扩大司法公开的影响力;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开展法院主题开放日活动,完善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进社会与法院之间的相互了解与信任;进一步深化和延伸审判管理领域,强化对案件流程的节点控制和对案件质量的判前监督,稳步提升审判质效;深入推进数字法庭建设,创新庭审公开方式,逐步实现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四)更加有效地提升队伍素质。继续抓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落实各项教育计划,通过有系统的业务培训、学术研讨、专题讲座等活动,切实增强司法为民理念、提高依法办案水平;加大党风廉政管理力度,全面加强以中层干部为重点的队伍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持续改进审判作风为重点,着力解决执法不公、作风松散等问题,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五)更加主动地接受各方监督。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在创新形式、增强实效上下功夫,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交流及旁听庭审等工作,依法及时做好每件建议、提案的处理及回复;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退出机制,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的法定权力;扩大法制宣传面,主动接受监督,对于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和法院开展的重点工作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全面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各位代表,2015年是法院工作机遇叠加的关键之年,也是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发展提速的崭新时期,在新的一年,我院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推进我市法治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更大的贡献。

《开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当好排头兵”竞赛活动:江门市中院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为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设定11核心指标对各基层法院进行考核并开展竞赛的一项活动。

2、六难三案:是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查摆,开展整治的重点,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

3、合适成年人制度:主要是在未成年刑事诉讼中父母不能或不愿出庭情况下,为未成年人挑选符合一定条件的合适成年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出庭,目的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制度。

4、涉民生案件执行活动:201312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案件的执行专项活动。活动要求全国法院集中清理涉及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因交通事故等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医疗损害赔偿金、工伤赔偿金等未结执行案件专项活动,活动周期为201312月下旬至20146月。

5、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39,为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推进法治建设、实现公正司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法院全面启动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要求各级法院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各级法院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适当高于当地法官人数的比例,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审判任务重、地域面积广、辖区人口多的地区,可根据条件按照当地法官人数2倍的比例增补。

6、审务督察: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并对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和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进行现场查纠的内部监督方式。

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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